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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共生的海洋生态环境

2025-07-03 15:24:23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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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8日是第17个“世界海洋日”和第18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在海南举办。海南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受权管辖广阔的海域面积,海洋资源丰富,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更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为全国作出示范。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坚持陆海统筹和区域联动,稳步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探索海洋自然资源生态价值实现路径,切实守好“蔚蓝家底”,海洋生态系统性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科学开展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不断增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首批5个海洋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也是我国最先以珊瑚礁命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红树林保护区,立法保护、环境整治、退塘还林、生态修复等多种方式实践于此。2022年出台的《海南省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是我国首个针对珊瑚礁生态系统的地方性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通过科学布局和实施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体系建设,增强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三亚蜈支洲岛珊瑚礁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修复、儋州老市村盐田恢复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入选全国2024年十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二是持续推进岸滩和近海海洋塑料垃圾治理。探索“渔船打捞垃圾”行动实践,鼓励当地渔民自愿打捞海洋垃圾并将其带回港口分类处理,有效降低海洋垃圾治理的成本与难度。海洋垃圾去存量的社会自愿治理体系已基本形成,以此实现海洋垃圾治理从陆域到海岸带再延伸到海域的全空间覆盖,并提升渔民参与试点项目的积极性及全社会对海洋生态保护治理的认同感。稳步推进海洋塑料垃圾治理,持续倡导推广“无塑海洋”行动,深化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海南特色实践。实施“一湾一策”、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全省沿海各市县已全部完成“一湾一策”制定工作,海口湾、三亚湾、七连屿、海棠湾等4个海湾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三是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发布多批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海南生态产品“亮相”全国首届生态产品推介展示会。探索完善“两山”转化新机制,出台具有海南特色、陆海统筹的省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地方标准。从制度规范层面确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贯穿“让受益者付费,让保护者得利”的理念,形成对“生态保护工作链条”的闭环规范,充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形成新型生态保护工作链条、建成海洋生态多元共治体系。绿色低碳为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再造一个“海上海南”。


四是努力争当“双碳”工作优等生。持续推动滨海湿地、红树林等的保护和修复,完善我省碳通量观测网络,建设博鳌东屿岛零碳示范区。发起成立中国滨海蓝碳观测研究联盟,建设蓝碳实验室、开展蓝碳理论技术研究,抢占蓝碳国际规则制定权。举办2024海南蓝碳论坛,加强蓝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高标准建设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加快蓝碳评估、监测、计算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国际化发展,完善蓝碳交易市场,创新蓝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力争在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海南省委、省政府去年印发《谱写新征程美丽海南新篇章 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实施方案》,明确未来海南落实美丽中国部署、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路线图与任务书。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海南未来可在以下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发展壮大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海洋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海上风电、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清洁能源岛升级版。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培育一批国家级绿色涉海企业,建设“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推进海洋低碳示范引领项目和工程。


二是依托海洋、岛礁、气候、生物资源等优势,深化海洋生态环保地方实践。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常态化核算。积极践行“双碳”目标,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拓宽“两山”转化通道。


三是注重陆海统筹、区域联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着力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打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把海南打造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是有步骤、分阶段地统筹推进热带海洋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按照自然生态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范围内的生物、环境与资源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机制,完善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法规政策体系,助力海南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作者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南海研究院海上丝绸之路与海洋安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林杞;本文系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课题(2022HNMGCWT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