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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论证主权归属,警惕日菲非法图谋,国内学者建议声索巴丹群岛主权

2026-07-11 08:54:20       来源:环球时报

日菲启动的非法“划界谈判”中,究竟牵涉多少“主权问题”?近日,一场关于巴丹群岛主权问题的学术研讨会在暨南大学举办。来自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数十名涉海问题专家学者围绕巴丹群岛主权归属的历史经纬与国际法理、日菲海洋划界谈判的违法性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与会学者认为巴丹群岛主权归属中国,是台湾岛的自然地理延伸,日菲所谓“划界谈判”非法无效,并建议下一步采取相应行动对巴丹群岛声索主权。


非法“划界”区,日菲岛屿主权均有争议


巴丹群岛古称“浮甲山”,从地理位置上看,巴丹群岛距中国台湾兰屿99公里,距中国台湾本岛142公里,距吕宋岛约200公里,而且地理属性上更是中国台湾岛的自然延伸部分。


据外媒此前披露,日菲拟非法“划界”的海域北部始于日占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和石垣岛,南部始于菲占巴丹群岛,西部到达中国台湾兰屿,东部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呈圆弧形延伸。在研讨会上,中方学者认为,在这片海域中,日菲提出所谓主张的岛屿都存在主权争议问题。其中,整个八重山群岛是琉球群岛最西南端的岛群,琉球群岛主权的归属一直存在争议。


“日方此次拉拢菲方单方面启动非法‘划界’的动机之一,就是想借‘划界’进一步巩固国际社会对琉球列岛属于日本的承认。”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所所长助理张琪悦认为,二战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确立日本领土限于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岛,琉球的主权问题至今未定,美国1971年仅将施政权移交日本,并未处理主权问题。


在研讨会上,多位国际法学者从条约法角度系统论证了巴丹群岛不属于菲律宾的事实。“1898年美国和西班牙签署的《巴黎条约》第三条明确规定,菲律宾领土北界为北纬20度线。而巴丹群岛核心岛屿巴丹岛位于北纬20度25分至21度之间,整体处于北纬20度线以北。”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鞠海龙认为,巴丹群岛完全不在该条约划定的菲律宾领土范围内。1900年签署的《美西割让菲律宾偏远岛屿条约》将部分北纬20度以北岛屿强行纳入菲律宾,本质上是一种“非法侵占”。1946年《马尼拉条约》将菲律宾独立后的领土限定在北纬20度以南,巴丹群岛亦不在此范围。


中国南海研究院南海历史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王媛元则发现了巴丹群岛属于中国的历史依据。她表示,1895年新西兰《北奥塔哥时报》和美国《纽约时报》先后转载来自俄国圣彼得堡的电讯,显示当时羸弱的清政府已计划将巴丹群岛与巴布延群岛一并割让给日本。“这一信息非常关键,因为只有对该地区拥有合法主权者,才能将其纳入割让范围,这段历史也反映出当时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巴丹群岛主权的承认。”


此外,二战后国际法律文件进一步确认了巴丹群岛的法律地位。鞠海龙表示,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指出:“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巴丹群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理应随台湾一并归还。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将实施。1951年《旧金山和约》未提及巴丹群岛,且中国至今未承认该和约。“依据附属岛屿随主岛原则,巴丹群岛作为中国固有领土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巴丹群岛是中国台湾附属岛屿


回溯历史,巴丹群岛与中国台湾更有渊源。“人类学证据显示,巴丹群岛上1万多伊瓦坦人与中国台湾兰屿达悟族语言相通、习俗相近、住同款‘地下屋’。”王媛元称,2023年菲律宾人类学家调研证实,巴丹群岛上的老人至今能说达悟语,这是三四千年前他们从台湾迁徙而来的铁证。此前,包括台湾南海解密档案主编在内的中国台湾学者、日本学者移川子之藏、美国人类学家德热·贝内德克等经研究证实,巴丹群岛居民与台湾达悟族同源,文化上更接近中国。“菲律宾对该群岛的主权主张缺乏依据。”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分享的资料还显示,在明清时期,巴丹群岛被纳入台湾府管辖,其中,明朝东洋航路记录表明,从中国厦门到吕宋岛的早期航线即途经中国台湾南部的巴丹群岛。清朝时,巴丹群岛属清政府实际控制领土,是中国渔民传统作业区。“1895年《马关条约》后,巴丹群岛连同台湾一并割让日本,日本殖民时期颁布的渔业法明确规定台湾渔民可在此作业,这变相承认了该岛归属台湾。”王媛元进一步介绍称,1932至1936年间,美国殖民下的菲律宾与日本殖民下的台湾就台菲间捕鱼问题多次交涉,美方屡次试图让台湾方面承认北纬21度为界线,但台湾方面从未认可巴丹岛和北岛属于美属菲律宾。


而在二战日本投降后,彼时的民国政府收复台湾时未同时收复该岛,1946年菲律宾趁机设立巴丹群岛省,形成非法占有。多位与会学者认为,菲律宾如今对巴丹群岛的实际控制,完全是战后趁乱占据,缺乏历史依据和法理支撑。依据“附属岛屿随主岛”原则及战后国际法律文件体系,巴丹群岛作为中国台湾固有领土的地位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中方应声索巴丹群岛主权。


警惕日菲“划界”背后多重祸心


巴丹群岛主权属于中国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和国际法支撑,而所谓的日菲“划界谈判”是一场缺乏法理依据、服务于地缘政治算计的“政治表演”。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两国划界须为‘相邻或相向’海岸国,且专属经济区存在重叠。”中国海洋大学于敏娜副教授指出,然而日菲之间横亘中国台湾岛,不具备双边划界的合法地理条件。日菲“划界海域”位于中国台湾岛以东,“任何划界谈判都必须首先面对中国这一不可回避的地理事实”。


张琪悦进一步指出,日菲“划界谈判”违反《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四条——非经第三国同意,条约不得为其设定义务或权利。她表示,“日菲绕开中国处理涉及中国海域权益的议题,严重违反该公约”。同时,此举还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日菲非相邻或相向海岸国,不具备启动划界谈判的法律前提”。此前,面对各方压力,日菲发表了所谓“不影响第三方”的声明。对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王看副教授分析称,这种声明“本质上是以形式规避手段掩盖触及中国权益的实质,是为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与会学者认为,应对此次日菲勾连的非法图谋高度警惕。厦门大学李峰教授分析称,日菲正加速推进“准同盟化”体系构建,安全合作已从传统能力建设转向深度投送范畴。巴丹群岛正从传统意义上所谓“菲最北端”的边缘地区,转化为“连接台海与南海的枢纽地区”,战略地位急剧上升。


面对日菲勾连新动向,与会学者认为,中国需在国际法框架下持续强化立场权利,加强法理研究论证,使国际社会清楚了解事件的经纬。此外,还应高度警惕日菲借“划界”之名行地缘政治算计之实的危险趋势。除发声表态外,海警常态化巡逻、军方反制行动需适时增强震慑力,必要时中方可公开主张相关海域的专属经济区、外大陆架。